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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招聘消防船船员发布者: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7-22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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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于2015年面向国内公开招聘1200吨级消防船船员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持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证书。
(四)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5年3月1日为界。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船 长
2人
沿海二等或以上适任证书
具有2年以上担任沿海二等及以上船舶船长职务经历(以船员服务簿载明为准)
轮机长
2人
沿海一等或以上适任证书
具有2年以上担任沿海一等及以上船舶轮机长职务经历(以船员服务簿载明为准)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下载《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及本人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等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angbowei0******.com或邮寄相关材料复印件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大道消防支队 杨勃威 收(邮编:578101),报名时间截止至7月15日,请保证报名登记表上的联系方式可联系上本人。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预审。2015年7月16 日至7月18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进入考试范围人员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二)实操考试:2015年7月20日进行实操考试
(三)面试:2015年7月21日在洋浦消防支队进行面试
(四)体检:2015年7月22日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医院体检
(五)公示:2015年8月上旬将在海南省交通厅网站海南人才息中心海南消防息网洋浦经济开发区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代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及其他
本次招聘的船员工作地点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一经录用,待遇从优,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期的85%。聘用合同中将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联系人
如有疑问,可致电本次招录考试联系人:
海南省洋浦消防支队
王警官 电话:请查阅下方联系方式
杨警官 电话:请查阅下方联系方式
联系我们获取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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