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5日,在马尼拉召开的经修订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上通过了将6月25日作为“海员日”的决议。该决议提案在马尼拉外交大会期间由中国在内的41个国家代表团和国际航运公会(ICS)、国际航运联合会(ISF)、国际联合船东协会(IFSMA)和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等4个国际组织联合提出的。设立“海员日”的目的是在国际海事组织联合有关国际组织开展“走向海洋(Go to sea)”活动和将2010年作为“海员年”之后,使社会各界继续能够长期地关注海员对国际海运贸易和经济发展的贡献,采取措施维护海员合法权益,吸收更多的有志于航海事业的人员加入海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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